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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工作总结
发布单位: 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8-04-29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RA-A0401-2006-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在温州市局和瑞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抓协调,食品综合监管权威进一步树立
1、切实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年初,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对全市乡镇200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评选出5个乡镇、6个部门、18名先进单位与个人。通过考核,了解了乡镇(街道)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也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两次牵头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部署全年工作任务,与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积极收集食品检测监测信息,并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和发布,积极向市领导汇报2005年度食品安全评估报告,并提出一些积极的建议。开展食用香料香精生产企业调研,为国家、省了解掌握食用香料香精产业和监管状况采集和提供了基础数据。联合消费委、工商局对农村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督员合二为一,达到人员共管、资源共享,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定乡镇(村居)监督站(点)考核评分标准和监督员考核细则。制订出台《瑞安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体系、预警系统,提高了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积极建言献策,将加强食品定量监督抽查,定期公布检测信息工作列入市政府2006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细化分解温州对我市的综合评价工作任务。认真部署中秋月饼监管,并联合质监部门发布月饼质量专项抽查结果。此外,还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成“瑞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改版工作,完善信息交流平台。开发了企业数据库软件,内容包含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的食品企业信息。部门之间可利用此信息平台达到资源有效共享。并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
2、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组织试点工作小组及食品行业协会等工作人员深入9家试点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试点企业的运行状况,以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同时,以召开座谈会,查阅生产经营档案,深入车间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督查指导。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一次试点工作动员讨论会,制订了方案,明确了任务,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积极进行宣传。5月份,组织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到杭州和宁波北仑学习取经,深入了解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8月份,牵头组织试点工作小组及食品行业协会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督查会,召集9家试点企业负责人及试点工作经办人,详细汇报各试点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协调,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监管档案。11月份,负责安排温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市的召开工作,并详细介绍试点工作经验。
3、牵头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传达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牵头组织开展食用油专项检查、“食无忧五号”、“食无忧六号”以及“五一”、“十一”等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3次,重点检查菜市场食品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日饮食安全。高考前夕,联合卫生部门,开展“高考期间学生用餐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18家有学生入住的宾馆、酒店餐厅及食品原料卫生状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了高考期间学生饮食用餐安全。牵头组织工商、卫生等部门多次出动快速定性检测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进行了现场抽检,联合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家,饮用水、豆制品、牛肉制品、牛肉加工包装袋3万个、包装盒635个,案值1万左右,生熟牛肉183公斤,案值5000元,有力打击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此外,我局还分别会同质监、经贸、屠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液态奶专项检查和菜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牛肉专项检查各1次。
 ()抓监管,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瑞安市实际,我局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市场整治效果。据统计,截止11月份,共立案查处117起,办结案件137起(其中去年积案20起),罚没款98.73万元,没收假劣药械货值17.28万元,其中假劣药品10.8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3家,无证生产2家,查处9起涉案金额1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市场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认真开展药品打假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节日打假保健康”活动,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节日期间群众需求量大的药品,净化了节日药械市场秩序。1月9日,在市区两处“迎春展销会”上,查获一批假劣展销参茸药材及“海狗丸”等假药。该案件经新闻媒体曝光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开展“齐二药”、“A型肉毒素”、“欣弗”专项检查。封存“齐二药”生产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40盒,“复方甘草酸单铵注射液” 5盒,“葛根素注射液” 8支。查获2个单位涉嫌使用假冒“A型肉毒素”。三是开展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的专项检查。检查眼镜经营户14家,对其中11家经营隐形眼镜或护理产品的经营户,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整改或立案处理。四是开展“药品打假在农村”专项整治活动。以医疗机构检查为重点,采取新的随机监管方法,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稽查监管,重点检查人员资质、硬件设施、药械进货渠道、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检查各类医疗机构近300家,立案49件。五是启动“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温州市局和瑞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家,药品零售企业70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点5处。六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0家,立案3起,取缔无证医疗器械经营户3家,责令限期整改单位10家。
2、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月份,根据有关线索,我局与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行动,查获一起案值5万元以上制售假劣药品案件,药品包括鹿角胶、龟甲胶与阿胶等三种产品,该案涉及17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5月份,药监、公安局、工商三部门联手行动,突击检查了陶山镇和莘塍镇2处涉嫌制售假冒“杜蕾斯”安全套的窝点,当场查封一批假冒安全套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用于生产的器械,涉案金额达4万多元。由于该案件具有典型性,经温州经济科教频道、温州都市报、瑞安电视台、瑞安日报等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6月份,药监、卫生联合行动,在林垟办事处一带取缔了两处“打着卫生院下属单位”幌子卖药的无证药品经营点,共查扣物品17件,涉案总金额超2万。
3、加强对涉药单位的药品抽验。今年以来共抽验药品76批次,其中国家级10批次,省级15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20%;市级80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15%。在送检药品中,化学药品26批次,抗生素药品28批次,中成药18批次,中药材、中药饮片33批次。通过药品抽验及时发现和检出在流通环节中销售和使用的假劣药品,阻止其流入消费者手中,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4、严格执行审批准入制度。完成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验收42家,各类项目变更71起,配合市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验收1家,完成受市局委托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验收12家,初审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资料单体37家,加盟店5家。在这些审批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办事公开、一次性告知、按时办结、AB岗等制度,做到依法行政,热情高效,受到了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5、开展药店GSP跟踪检查。根据温州市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04年通过GSP认证的63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的45家,整改复查18家(对其中缺陷较多的11家单位予以警告或罚款的处罚)。
6、深化药品“两网”建设。药品供应网不断完善,现有瑞安市医药公司、瑞泰药品连锁公司(现有加盟店38家)、瑞安市安泰医药有限公司、浙江惠仁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较大的药品批发企业,上述四家单位共同承担起对全市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药品配送业务。此外,温州地区及区外有1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也对我市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药品配送,基本实现了全市31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涉药网点药品配送全覆盖。同时,我市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后,桐浦乡、马屿镇、曹村镇等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级医疗机构统一代购药品,统一制作台帐,实施一体化管理,药品质量得到较好保障。药品监管网不断扩大。聘请由村卫生室、个体医诊所、药店负责人组成的村级药品质量协管员(信息员)510名、由医院、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或分片管理负责人组成的乡镇级药品质量信息员88名、由局工作人员及片区卫生监督所所长组成的县级药品监管联络员20名。药品质量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符合上级指标要求,市(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药品监管网络不断完善。
(三)抓基层,行风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重视学习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创建学习型机关,把学习教育作为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有效载体,在机关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一是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利用每周学习例会,及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风评议的通知等文件资料,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纪检部门统一发放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资料,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电教专题片,组织参加廉政演讲、摄影书法比赛,召开家属廉政会,观摩廉政辩论会等形式,认真剖析,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教育学习中,注重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与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结合起来,与争创“满意单位”工作结合起来,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只有加强行风效能建设,才能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医药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强化执法监督。为加强药监系统行风建设,我局注重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在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加大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做到预防在先、未雨绸缪。年初,及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局党组还同每位干部职工签订了个人廉政承诺书,确保公正执法。一年来,通过完善实施监管随机选案、行政处罚分权制衡、执法双向监督制度、执法审验“二反馈”、购假先行赔付等制度,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为加强社会监督,今年新聘续聘市人大、政协、纪检、乡镇、新闻媒体、退离休老干部等代表15人为我局党风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3、治理商业贿赂。根据国务院、中纪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和药品购销不正之风的相关精神,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内部职工及家属教育。省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当即召开干部职工及家属座谈会,传达中央纪委及省局的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认真学习领会,特别是对从事药品行业的家属,局党组强调更要以身作则,做文明经营的带领人,防止发生直接或间接参与药品领域商业贿赂现象。二是建立治理商业贿赂联系点。7月份,选择瑞安市人民医院、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瑞安市医药公司、瑞安市中医院等10家重点涉药单位,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1:2比例实行直接挂钩联系,及时了解督促联系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三是开展涉药单位自查自纠。7月19日、7月21日,在全市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及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工作会议上,局纪检组长分别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发放自查自纠表格310份,实际收回276份。四是加强药械销售人员管理。结合我市医药市场特点,制订了加强药械销售人员管理实施方案,两次召集重点涉药单位药房负责人、药商代表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在瑞药械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调查摸底、资料录入、培训教育、建档发证、信用评价等一系列工作。
4、争创“满意单位”。6月份,我局制定了以“深化行风效能建设,争创满意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方案,对创建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之后,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装饰,新购置一批办公用具,制作更新了工作人员亮相栏,补充完善了办事程序栏目,开通了电话集团彩铃,机关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创建满意单位活动,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AB岗、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出勤考核制度做到日有签到监督,月有考核公示,并且当月兑现奖罚,干部职工劳动纪律观念明显增强,上班迟到早退现象基本杜绝。特别是在农村药店GSP认证、药学职称资格培训、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改变服务方式,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指导,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另外,我局同志下乡执法较多,有时难免产生与办事群众擦肩而过现象,为解决这个问题,推出了延时工作制度,减少了群众办事跑“回头路”现象。下半年,针对执法人员下乡加班加点较多,监管相对人有时会好意请吃午餐现象,我局特别推行了“廉政午餐”制度,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中午必须回机关吃食堂或自费吃饭店,若接受监管相对人吃请则一律视为违法廉政工作纪律,要受到相应处罚。该制度推出后,一些职工说,这项制度看上去“不近人情”,但实际上给了我们拒绝吃请的“尚方宝剑”,免了不少口舌之累。
(四)抓宣传,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一年来,我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社会宣传活动。一是利用人大政协 “两会”、3·15消费者维权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等宣传大好时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真假药鉴别、接受举报投诉、回收过期失效药、发放安全用药资料等多种活动,共分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5000多册。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在主要街道和主要地段悬挂、张贴食品安全横幅、标语,同时,在瑞安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宣传标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用语征集和“我与食品安全”网络征文等活动。编印3万本学生食品安全手册,分发给市区及中心镇学校,积极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8月份,以瑞安日报夹报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暨“我为食品安全献一计”活动。组织大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共在西门河头等9个社区进行宣传,分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食品安全知识读本》2000多本,完成调查问卷300余份。同时,还在玉海广场开展了一次主题为“健康”的大型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组织工作人员到马屿镇、海安办事处等地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宣传,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11月份,在马屿、陶山、塘下、安阳等四个片区开展5期大规模的从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约750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四是编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6期。每期都面向市领导、乡镇及市直机关部门主要领导、食品药品质量信息员、行风监督员等发放,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增进社会各界对药监工作的理解。五是开展大众载体宣传。对于查获的典型食品药品大要案,都及时在报纸、电视、电台进行宣传,以此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一年来,我局还在瑞安电视台播出食品安全公益广告、食品监测信息,在瑞安广播电台早上7点30分播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安排50辆出租车进行标语宣传等,有效地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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