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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三项措施确保“小药店”整规工作
发布单位: 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8-08-27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RA-B0302-2008-004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自6月份开始,我局已全面启动“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为确保整规工作取得实效,瑞安局落实了三项举措:
一是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制定出台《瑞安市“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三年工作规划;成立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规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动员会议,对整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通告、在电视台、公交电视播出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二是点线结合,分类指导。确定试点单位,以试点成功带动全面整规。全市列入整规范围的有非处方药店49家、规模较小的药店47家、加盟药店37家、小诊所679家;并确定乙类非处方药店2家、规模较小的药店1家、加盟药店2家、小诊所2家为试点单位,这几家试点单位均集中在马屿镇,以便形成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根据小药店、小诊所的现状实行分类管理,确保试点成功。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将“小药店”整规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并与当前兴奋剂专项治理、GSP跟踪检查、明年换证工作、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继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并探索形成退出机制,确保“小药店”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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