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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四项措施整治违法广告
发布单位: 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9-02-24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RA-B0302-2009-00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针对目前特别是大众媒体上药品、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我局积极出台四项措施,加大力度整治违法广告。
一是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合在瑞安主要媒体上向广大市民公布近期违法广告,避免上当受骗;二是深入调查,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各个产品的广告主或广告业务员,按情节或行政告诫、或移交工商部门;三是加强对瑞安各大媒体广告部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四是对屡次在违法广告上亮相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教育或行政告诫。
  春节后至2月20日,经过半个多月整治,我局共发放5 份行政告诫书,移交工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1起,电视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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