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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分解细化表
发布单位: 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9-03-17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RA-A0401-2009-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序号
   
 容 与 要 求
分解细化情况
备注
18
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力度,深化“十小”行业和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1.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制定9类示范点创建标准,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推进各类示范点创建进程;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出台示范市创建资料建档指引;按“指引”要求对创建资料予以建档,并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建档工作。(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
2.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开展第四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并指导参建企业按要求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督促部门建立监管信用档案;对参建企业开展评价性抽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站管理,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
3.完成全市7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跟踪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药械监管科)
4.对全市155家《药品经营许可证》2009年到期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许可证换证工作顺利完成。(药械监管科)
5.全市农村全面开展“小药店整治”行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活动。具体目标: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10家小药店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20家小药店达到规范要求。(药械监管科)
6.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开展“示范药房”复评工作。(药械监管科)
7.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完成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5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医疗器械质量。(药械监管科)
8.重点打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全年查处无证不少于20家。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年”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两个专项整治活动。(药械稽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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