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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
发布单位: 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8-08-26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RA-A0201-2008-00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开展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各有关企业: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保障食品安全,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市”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为了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决定,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等九类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实行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机构
委托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抽检,开展抽检时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检验所需费用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拨付。
二、抽检范围
全市各相关生产企业,具体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质监局商定后确定。
三、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和判定依据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抽检要求
1、抽样工作应指定两人以上参加,并向受检企业出示本文件和相关身份证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可派人参加抽样工作。一个企业每次抽检一至两种产品,每种产品抽检一个批次。
2、市质检院要按规定的时间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质监局报送监督抽检结果数据,具体要求如下:①在规定抽样月份月底前,报送抽样单和抽样情况汇总表;②在数据规定上报月份前,报送检测报告一式三份、质量分析报告和抽检结果汇总表;③将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受检单位。
3、市质检院要严格遵守质量监督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2008-2009年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
 
 
 
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8-2009年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
 
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月份
数据上报月份
抽检批次
备注
1
豆制品、乳制品
7
9
15
 
2
蛋制品、糕点
8
10
15
 
3
饮用水、水产制品
9
11
15
 
4
肉制品、速冻食品
10
12
15
 
5
饮料、粮食加工品
11
2009年1月
15
 
6
豆制品、乳制品
12
2009年2月
15
 
7
饮用水、水产制品
2009年1月
2009年3月
15
 
8
肉制品、糕点
2009年2月
2009年4月
15
 
9
蛋制品、速冻食品
2009年3月
2009年5月
15
 
10
饮用水、粮食加工品
2009年4月
2009年6月
15
 
11
肉制品、水产制品
2009年5月
2009年7月
15
 
注:1、抽检批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
2、抽检产品具体品种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质监局商定后确定。
 
 
  
 
主题词:食品安全 专项 抽检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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